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振奋!
近期,北京燃气集团
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通知
海淀区圣华里小区锅炉房
偷盗天然气案件正式宣判
这是北京燃气集团开展
“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以来
取得司法审判结果的又一典型案例
案件回顾 全力突破
01
专项稽查 精准发力
2019年2月,北京燃气集团在专项稽查工作中,发现海淀区田村路圣华里小区锅炉房内存在多项违规操作。经询问调查和现场勘察确认,该情况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破坏燃气管道进行差价盗气行为。
02
反应及时 立案查处
北京燃气集团及时向警方报案,海淀分局田村派出所出警并立案查处。经核算认定其私装偷盗行为造成燃气损失2631.8元人民币。警方于2019年2月20日以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被告人王某羁押,同年3月25日被逮捕。
03
积极配合 提升效率
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北京燃气集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效提升了案件侦办效率。公检法部门多次走访、全力彻查,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04
正式宣判 有力震慑
2020年4月30日案件正式宣判,被告人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案件的宣判对偷盗气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打击作用。
多方支持 强力保障
北京燃气集团
“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
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和市城市管理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严厉打击偷盗气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部门持续关注偷盗气案件
通过司法途径严惩犯罪分子
2019年,《办理盗窃燃气、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为北京市偷盗气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北京燃气集团打击偷盗气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偷盗气案件司法进程,形成更多判例,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
近日,北京燃气集团召开了
2020年“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工作例会
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领导指出:
当前,公安机关建立了快速核查、嫌疑人入所筛查等工作机制,为抓人破案提供了有力保障,接下来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一谋划、全面推进,掀起打击破案的高潮。同时,积极与燃气集团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打防并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打击涉燃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成果显著 有力震慑
自2018年北京燃气集团开展
“打击偷盗燃气攻坚行动”以来
累计查获230余起偷盗气案件
已追缴回直接经济损失
1600余万元人民币
共收到12例案件判决书
硕果累累、振奋人心
有力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和首都市民安全
01
2018年5月25日,北京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槐香园偷盗燃气一案。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返还北京燃气集团其盗窃所得50000余元并处罚金10000元。这是北京燃气集团开展“攻坚行动”后,北京在法律层面针对偷盗气案件作出的首个判决。
02
2018年7月31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对大兴区天宫院地区一壁挂炉居民用户偷盗燃气案进行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拘役3个月,退赔受害单位北京燃气集团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03
2018年9月20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风采依旧锅炉房偷盗燃气一案进行审判。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扣押被告人人民币54000余元,发还北京燃气集团。
04
2018年11月1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薛某私改燃气表偷盗燃气一案。被告人薛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返还北京燃气集团其违法所得19000余元并处罚金1000元。
05
2019年1月17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张丰治诈骗案一案。被告人张某某虚构身份,冒充燃气集团职工,未经审批私自给被害人所经营的老北京门丁肉饼餐厅私接燃气管道,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06
2019年2月15日,北京燃气集团收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川湘阁窃取某酒店燃气一案”的判决书。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王某结伙盗窃被害单位的燃气,数额较大,判决被告人李某、王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判处李某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某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07
2019年7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胖嫂子刀削面偷盗燃气一案”并当庭宣判。最终犯罪实施人张某某被指控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赔北京燃气集团3429元。
08
2019年7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城区泰然居小区私接管道偷盗燃气案件”,最终犯罪实施人褚某被指控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退赔北京燃气集团燃气费和管道修复费损失共计50000元。
09
2019年10月14日丰台区某采暖锅炉房偷盗气案件正式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10
2019年10月18日通州区马驹桥镇富力尚悦居底商私接、偷盗天然气案件正式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11
2020年4月3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圣华里小区锅炉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案进行审判。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12
2020年6月4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小面餐厅私接燃气管道偷盗燃气一案进行审判。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在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北京燃气集团将持续以高压态势
重拳打击偷盗气行为
主动出击、常抓不懈
坚决捍卫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更多您感兴趣的……
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请在文章前注明:本文首发于北京燃气集团微e平台,微信号:BJGAS_NEWS,附上以下二维码。